瞎操心个什么。为何安全起见,我去将明光铠穿起来,就说在练兵。”
常元楷一想也对,一边下达命令派心腹去通知太平公主,一边也回营去穿明光铠了。
明光铠是唐朝最具盛名的将官铠甲,由数百铁片缝制而成,身上要害处还是钢片缝制的,不说刀枪不入,寻常凡铁想要破防,却也不易。
他们全部武装带上彼此的护卫,一同走向了帅帐。
李隆业将手中圣旨在面前一摊,高声道:“常元楷、李慈接旨!”
宣读圣旨时,使者等同皇帝,官员必需恭敬接旨。
唐朝不流行跪礼,但作揖是必须的。
常元楷、李慈都半弓着身子,半身前倾。
李隆业念道:“右羽林……”
锵!
李隆业才念了三个字,耳中听到了剑出鞘的声音,其后的“大将军”他还没有念出口,手中的圣旨背面已经一片猩红,两个硕大的脑袋滚到了脚边,硬生生的将他后面的话吞进了肚子里。
在他面前只剩下两个无头的尸体,血柱冲天飙射,血腥味瞬间弥漫帅帐。
常元楷、李慈死了!
李隆业甚至都不知两人是怎么死的,只是一个呼吸,三个字,两人就身首异处……
裴旻一剑杀了常元楷、李慈,并没有停手,左手的剑鞘丢向常元楷身后的瘦小的中年人,手中秦皇剑直取余下三人。
裴旻出手的速度太快,连有准备的自己人都没反应过来,何况是护卫。他们固然武艺不凡,但都在躬身作揖,根本来不及躲闪拔剑,只是两剑,李慈身后的两人便给他杀了。第三人有了点点的空隙,避开了裴旻的快剑。正想拔刀而战,裴旻又岂能如他意愿,秦皇剑斜刺里一削,对方手腕应声而断。
裴旻这才恍然自己手上不在是华而不实的秋水剑,而是可以削金断玉的利器,剑锋毫不停留向上一带,从对方的颈部划过。
一声惨呼,砰的一声!
王毛仲如导弹一般冲天而起,重重的摔到在了地上,来了个狗啃泥,口中大叫:“呸……杀了他,杀了他!”
原来王毛仲见裴旻得手,又开始抢他们的汤喝,暗恨之余,直接招呼着兵卒动家伙抢汤。
那瘦小的中年人为了躲裴旻的暗器,正好在他近处,直接抽刀对着他砍了过去。
一刀一刀,迅捷快猛!
只是他料想不到中年人武艺在他之上,尤其是步法更是诡异非常,左右歪歪斜斜,绕的他头昏眼花,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了,屁股大力传来,整个人就腾空而起。
裴旻仗剑而上,笑道:“你的对手是我!”在常元楷、李慈还未进帅帐的时候,他便在帐内注视着六人,常元楷、李慈穿着厚重的铠甲,闪避不易在他眼中就如羔羊一般。他做的只是找准位置用他手中的剑,从他们的颈部切过去而已。常元楷、李慈身后的四人却具是不凡,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可以判断四人下盘皆有一定功底。下盘稳健的人,武艺一定不差。
尤其是离常元楷最近的那个瘦小中年人,虽然他其貌不扬,但他每走一步,步与步之间的距离竟如精心计算过一样,不但精准而且落地生根。只论这脚下功夫,裴旻自问比及不上,他的武艺是四护卫中最出色的。
因此裴旻在脑海里第一时间里做出了分析,斩杀常元楷、李慈之后,先将其余三人杀了,在全力对付中年人,以剑鞘为暗器,是不想让他妨碍自己。
却不想王毛仲竟然毛毛糙糙的去找他的麻烦,吃了大亏。
王毛仲是三百兵卒的首领,他若死了,情况只会更糟,没有迟疑,秦皇剑直抵中年人后心。
中年人身形一闪一摆,竟然闪避了开来,手起剑落,将身旁的一名兵卒胸口刺了一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