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,一休遇到难题需要思考时,会用手指沾着口水在光头上画圈圈,然后双手结印打坐;
金田一呢,会摸着下巴促进思维。而我们方泽同志,则是不停的抽烟,一根不行那就两根,一盒不行那就两盒。回到派出所后,在满屋的烟雾缭绕下,方泽的思考继续进行着。
“如果按照李代所说,这个案子是人为的。那么,一定会有一定意义上的凶手,虽然我们现在未知凶手是何人,那么我们可以把凶手先设为X,这个X也许是位先生,也许是位女士,也许不只一个人,但是他一定会有作案的动机和手段。那么这个X,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?他又是用了什么手段把事情做的如此诡异难断,难不成这个X是个通晓邪道巫术的法师?想着想着,方泽在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X符号。”
“从本案来看,门口的监控视频并没有拍到王大四人到旅店后有外人出入,如果是人为作案,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是旅店内部人员作案,起码是要有旅店内的人员相配合。”
“方泽拿出旅店内所有人员的信息:金老板的旅店有101号至107号七个房间,当晚在旅店的有金老板,他睡在吧台后面搭建的窄床上;
王大赵二张永发李四四人住在101号房间,那里还停放着金老板母亲的尸体;
102号房间住的是一个叫陈家洛的小伙子,这个陈家洛是一家小公司的职员,自述虽然理解金老板的苦衷没说什么,但是当晚因为忌讳旁边101号房间停放了尸体,就借着加班在公司住了一宿;
103号房间是一位出租车夜班司机林克,自称当晚出车干活一宿未归,自然也就不知道案件情况;
104号房间的住客是在街东头修鞋配钥匙的王老哥;
105号房间的住客是一名叫张嫣的中年女子,以在附近早市夜市摆摊卖发卡指甲油化妆品等和为人缝补裁剪为生;
106号房间住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孙强,在街西市场站大岗做力工;
107号房间住的是一个走南闯北的流浪汉钱五,五十多岁平时捡破烂卖废品为生。
上述人员中,除了107房间的流浪汉,其他人都已经取了证言。
经了解,流浪汉叫钱五,是个酒磨子,不喝酒时见人低三分,喝大了爱吹牛耍酒疯,有钱时就来住房,没钱找个门洞子就能煨一宿,据金老板讲该人当天一早他还没醒时就离开旅店了,啥时候走的不知道,因为以前流浪汉钱五也经常这样,一早就外出捡破烂,按他自己的话说晚了就被别人捡走了。
方泽想了一想,这个流浪汉确实嫌疑重大,于是在纸上写上了钱五两个字。
其他人员中,房客都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,要说有作案便利,那作为店主和地头蛇的金老板无异是首选。
还有,这案子最重要的证词是张永发提供的,否则不会将案件引向诡异的灵异事件,作为王大三人死亡现场唯一的目击者,如果张永发撒谎的话,是可以左右事情走向的,如果张永发就是凶手呢,不过张永发杀死王大等人的动机是什么呢?他们本是同乡,又多年在一起打工,应该是感情不错的,更何况张永发如何能以一人之力杀害王大三人的呢?这明显也是不合常理说不通的,并且,还是要在不惊动旅馆内其他人的情况下,将王大三人杀害。
金老板呢?如果他是凶手,他的杀人动机和手段又会是什么呢?方泽想起了什么,他快速翻了翻笔录,找到了,在张永发的证词中曾经说过,他们四人来住店时,赵二曾经跟金老板提过这次回乡过节老板给了大红包,笔录上张永发还提供了他们老板的电话号码,会不会是图财害命?随即,方泽也没看几点,拿起电话就打给张永发的老板。
电话响了半天,最后一位南方男子不悦的声音传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