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的财产留给我,是为了防止她的儿女将我赶出去。
钱,还真是个好东西。它能让亲情持续也能让亲人之间反目成仇,从那时我开始对钱莫名的有些执着。
我总是有活下去的理由支撑着我,可更多的是报复,报复他们对我的抛弃。
在上初一时,我就已经开始便得叛逆,学校附近的小网吧总是能找到我的身影,在烟雾缭绕的环境中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着。
我成为了别人父母口中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我很庆幸,在他们抚养我六年的生涯里至少没有拿别人家的孩子和我作比较。而别人家父母所对他们的孩子讨论我的是:你如果不好好学习,将来也会像她那种人一样,缺乏教养,没有素质。
我总会装作听不见,将身上的随身听的耳机插进耳朵里,蹬着我的唯一的财产——自行车。飞快的从她们母女二人身边骑过去,飞起一阵尘土。
我终于忍无可忍,在房东太太从我家阳台上走过时,一盆冷水直接浇下去。她那在打折后买的皮草大衣变成了落汤鸡毛,我装作什么也不知道朝楼下的房东太太大喊:“你买的皮草该不会是假冒的吧。”
她气的脸色青一阵紫一阵,咬牙切齿的瞪着我,在所有租客还没有出来时,赶紧逃回去家去。
不知道他们是良心发现开始想起了我的存在,总之我的妈妈在母性还未泯灭,找到了我接我去美国。
六岁时抛弃我,重新组建各自的家庭。时隔六年,找到我,开始尽自己的母亲权利。
我的人生就是这么的荒唐可笑,或许真的可以写成一本书,来祭奠我人还未死心已亡的生涯路。
我在美国待了整整一年,什么也没有学会,只学会了打游戏,吃喝玩乐。
回到国内,已经升初三了,依旧老样子。只是再也不会为钱而发愁。那些所谓的亲戚,开始对我伸出援助之手,每隔半个月来看望我,问我过得好不好之类的。
多么荒唐可笑,这就是现实,生活总是给你狠狠的上了一课,让你明白在金钱的面前,在伟大的亲情也变得一文不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