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”
她的目光柔软:“亲戚家。”
不是亲戚,是亲人。
他是她的亲人,虽然没有血缘关系,但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,她一定不是第一次见到他。
“哦。”张队没有再问下去,事实上,他也住在将军庙很久了。
他对这片儿有感情。
很久以前,张明超刚大学毕业,还是个咯嘣脆的毛头小伙,住在局里宿舍,就在将军庙附近。
那时候宿舍条件不怎么样,五个人每人巴掌大的房间,共用一个客厅,基本都是大老爷们,经常出去小摊儿喝酒撸串儿。
他有点酒精过敏,这说出来都没脸见人,干公安的,身高一米八的爷们,酒精过敏,喝多两口就像只虾。
当时那些老大哥就笑话他,让小张儿多喝点,喝多了就习惯了!
他硬着头皮喝,胃里抽搐,险些吐了。
那几个老大哥看得哈哈大笑,乐不可支。
老警察嘛,大多都是粗人,这是他们证明自己的方式。
突然,一道修长身影站起来,扶住他的肩膀:“我来替小张。”
“哎哟,江啊,你替他干啥呢?干公安的哪这么怂?丫头养的?”最爱劝酒的刘大缸不高兴了。
刘大缸是东北人,支队的老大哥了。性子豪迈,满脸络腮胡,因传说喝白酒能喝一缸。故名刘大缸。
那个人淡淡道:“警察对付敌人,不对付自己人。”
刘大缸鼻孔喷气,额角青筋直跳,但没说什么。
这支队,每个人都服那个人。
他虽年轻,业务能力却极强,心细如发,思维敏锐,身手也极好,是整个支队最有潜力晋升的人。
那个人叫江栩,后来成了张明超的师傅。
之前,刚进队里的时候,张明超总不大服气江栩。
支队里的大老爷们都粗枝大叶,顶着五天没洗的头也毫不在意,但江栩不但模样俊,毕业于985公安大学,还是硕士,学历远远甩出他们不说,还收拾得非常整洁,无论是警服还是便服,简直连一个褶子都没有。他还爱看书,晚上基本都静静坐在床头看书。喝酒撸串叫他十次,他也就去个两三次。刘大缸经常发牢骚,说江啊,你是看不起我们怎么着?
江栩并不理他,刘大缸自觉没趣,走了。
张明超也是重点大学毕业,虽然是本科,他暗地里有点儿和江栩较劲,端啥呢?
却没想到江栩当众替自己解围,还替自己喝了三两白酒,他脸上就有些挂不住,一句谢谢在肚子里滚了几遍,却还是吞了下去。
那年中秋节,张明超去外头聚会,可能吃杂了,回来吐个稀里哗啦,肚内剧痛,怕是肠胃炎发作了。
那时候也还没有外卖送药,他一步步地挪到五间宿舍公用的客厅,其他的单身汉有些回家了,有女朋友的陪女朋友去了,没人帮忙。
张明超翻箱倒柜,好不容易找到几颗药想倒进喉咙里去。
突然大门开了,一个男人大步走入,一把夺过他手里的药,瞅了一眼,直接扔进垃圾桶:“过期了。”
张明超逞强:“大老爷们,过期就过期,又吃不死人!”
江栩淡淡地站在旁边:“其实你不用总强调你是爷们,没有谁会觉得你是女人。”
“……”张明超竟不知如何接话。
“这药吃下去你说不定就休克,到时候见不到你喜欢的姑娘了。”
张明超捂着肚子,眼睛瞪得溜圆,看着面前俊朗淡漠容颜,精致得好像应该出现在电视屏幕——据说队里的姑娘们都叫他高岭之花,谁都摘不下。
——你怎么知道我有喜欢的姑娘?
似乎是完全明白他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