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16(第1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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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崇拜的作家弗吉尼亚·伍尔夫反感阿诺德·贝内特[36]的写作方式。她在一篇文学宣言中抨击了他的写作方式。她觉得他太过于强调现实和数字,以及肮脏的英镑和便士等与人物出场不相关的外在因素。她觉得,小说人物的个性,能够通过人物的口音、穿了十年的冬衣和装满蔬菜与通心粉的网袋表现出来,借助一个眼神、一声叹息,艰难走下火车台阶,消失在利物浦的昏暗灯光里来刻画,而不需要通过个人银行账单来看清他们的性格。我不太关注贝内特,我喜欢伍尔夫,但我觉得,这肮脏的英镑和便士在塑造罗达和伯纳德[37]这两个人物形象上,起到的作用比她想象中大。哦,她是知道的。她明白需要五百英镑度过一年的感受,知道需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的感受。她可以想象莎士比亚有个妹妹[38],却为她构想了一个暴力的、末日般的结局,然而,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。你也看到了,没那个必要。我还知道,有许多中国女人,因为嫁给她们憎恶的人,过着自己都鄙夷的生活,后来投井自杀。我不是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。我的意思是,这并不经常发生。如果这种事常有,那我们也不用担心人口问题了。要毁掉一个女人,比这简单的方法多了去了。你根本用不着强奸她或杀了她,你甚至不用打她。你只需要把她娶回家。你甚至都不必这么做,你只需要让她在你的办公室做一份周薪三十五美元的工作。正如伍尔夫所想,莎士比亚的妹妹跟着哥哥去了伦敦,但她并没有到达那里。出门在外的第一晚,她被强奸了,身体流着血,内心也遭受重创。她踉踉跄跄地走到下一个村庄,找个地方躲了起来。不久后,她发现自己怀孕了,为保护自己和孩子,她想出了一个办法。她找到一个对她迷恋不已的男人,意识到她说什么他都会相信,于是和他睡了。几个月后,她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,他负责地娶了她。提早出生的婴儿让他生疑,于是他们吵架,他打了她,但最后他还是忍下了这口气。因为这种局面对他有利:他在家里要多舒服有多舒服,还能享受到一些连母亲也给不了的东西。如果他不得不忍受这个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哭叫的孩子,那么,现在他觉得,乡村小酒馆里那么多的男孩,没有谁就一定是他父亲的孩子或者他孩子的父亲。可是,莎士比亚的妹妹吸取了全天下女人都该吸取的教训:男人才是我们的终极敌人。同时,她也知道,如果不找一个男人,她就无法独自在这个世界立身。所以,她用上了她的才能,她把本用来创作戏剧和诗歌的才能用于话术,而非写作。她用言语对付男人:她苛求、哄骗、逗弄、引诱、算计和控制这种上帝认为有权掌控她的生物,他很愚钝,所以她对这粗笨的白痴不屑一顾;他又令人生畏,因为他能对她造成伤害。

两性之间的天然联系就这么多。

可是你看,他不必经常打她,他也不必杀了她,如果这样,他就没有女仆了。英镑和便士本身就是强大的武器。当然,它们对男人来说很重要,但对女人来说,更加重要,尽管她们的劳动大多是免费的。因为女人,甚至包括未婚的女人,都被要求进行同样的劳动,不管她们是否接受过训练,也不管她们是否喜欢,若没有那些闪闪发光的英镑和便士,她们就无法摆脱这些。多少年来,她们用厨刀刮下尿布上的屎,她们四处寻找便宜两美分的四季豆,她们学会听到咳嗽声就醒来,她们伤透脑筋去计算最有效、费时最少的方法为男人们熨烫白衬衫,清洗厨房地板并打蜡,一边照顾家里和孩子一边工作,或者把去酒馆的钱存起来,供孩子上大学——这些不仅需要精力、勇气和头脑,而且构成了生活的真正核心。

你也只能无可奈何地说,是啊,可谁又感兴趣呢?你可以去读那些有关鲸类、堆料场和铆钉的文章,或者《伊凡·杰尼索维奇的一天》[39]。说实话,我对这些肮脏细节的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