些只是存名而不实际征收的,便就留在那里,并不需要把名目废弃,防止后人再新立名目。”
见李参要说话,徐平摆了摆手:“听我说完,这样做跟以前最大的不同,便就是把开征新税的权利从地方上收到转运使司。能收哪些,按转运使司的公文来,不在名录之内的一律不许开征。让做善举的钱款可以冲抵科配和买,最怕的就是有人借此偷逃赋税,真要冲抵赋税了又何必让大户做这个好人?但是科配和买以后只是存而不征,对于做了善举的乡民,确实有这个好处,对官府来说,一般情况也不会真地影响收入。”
张大有道:“都漕的意思,这样做也只是让乡间大户画饼充饥?”
“不错,正是如此!但也不要真把这当成欺骗他们,一些杂捐以后不得已的时候,还是要开征的,那个时候自然有用。我要跟你们说的就是这个意思,乡下地方,官府手里的财力有限,很多事想做做不成,不得不借用民间的财力。以前是用杂捐,按着人头直接从百姓的手里收钱,难免激起民怨。以后不这样做了,改为以劝诱为主,让地方上的有钱人自愿把钱捐出来,地方给予一定的好处。但州县切不可做滥好人,什么善举都奖谕,那样是不行的。出钱助学可以,出钱修桥铺路可以,建义渡可以,但是如捐钱修庙刻佛,给和尚道士香火钱,那是不可以的。必须是帮助官府,对百姓有好处的事情才可以。此事便就从孟州而起,你们两个用些心,列出个名录来,哪些是该奖谕的善兴,哪些不是,有章可循。总的原则是钱要用到有用的地方,不要花在虚无缥缈的神鬼上面。”
李参和张大有两人低头想了一会,明白了徐平的意思,点头同意。
善款如果真地能够冲抵必须要征的赋税之类,那又何必让私人捐赠?直接由官府收钱去做不是更好,地方官还落个好名声。冲抵科配和买只是个态度,表示官方奖励,不可能真地有多大的作用。这样做,必须是跟收严各种苛捐杂税结合起来。
按照徐平前世的说法,以后除正税之外的苛捐杂税,实行白名单制度,开征权限收到路一级的转运使司,州县不再有此权力了。这些杂税名目繁多,并不能一概取消,正税收到的财政收入涵盖不了所有的财政支出,这是时代局限,没办法的事,只是以后变得严了而已。徐平所能做到的,只能如此。而且各地情况不同,最多也只能收到路一级。
李参和张大有是徐平的自己人,可以直接跟他们讲,不需要像其他地方官员那样斗智斗勇,还要经过一番来回拉锯才能推行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