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扎路恭整个人缩在一个三人怀抱的树墩下假寐,静候着战机的到来。
固然他们粮草即将告馨,他也不打算冒然进兵。
对于王忠嗣这个无名小卒,他给予了足够的重视。
不将王忠嗣诱出营地,他绝不进攻。
树叶的沙沙声越来越响,风刮得越来越大,达扎路恭的心碰、碰、碰……好象要从腔子里蹦出来似的。
诱饵已经设下,足足一千五百先锋营。
这个诱饵对于好战成性的王忠嗣来说,足够吸引人。
只是一直到现在,王忠嗣还没有上钩。
难免让达扎路恭心中忐忑,难得的太阳已经升上了当空,要是在西下而去,这一次的奇袭,怕是要半途而废了。
眼瞧着日光往西边倾斜,东北方向尘土徐徐升起。
达扎路恭难掩心中激动:王忠嗣终于上钩了。
这厮固然精于兵事,身怀用兵之法,但骨子里终究是一个好战的武夫。
这天下猫儿,哪有不吃腥的道理。
达扎路恭抽出腰间的弯刀,重重的插进了树干,借助宝刀的韧性,爬上了树梢,躲在树叶丛中,极目眺望。
敌人在他的视野中逐渐清晰,对方人影绰绰,细细数来,有五百兵士。
看他们士卒行军时步调一致,尘土条条升起,清而不乱,显然是久经沙场的精锐之师。
能带出这样的兵士,王忠嗣果然不凡。
在心底达扎路恭又高看了王忠嗣一眼。
突然远处一人,吸引了达扎路恭的注意力。
他冲在最前头,骑着一匹猩红的战马,身上却穿着一身白色的亮银甲,尤其是他背后飞扬的白色长袍,让达扎路恭觉得特别刺眼。
正是子亭守捉王忠嗣。
一般而言,战场上极少有人穿白袍骑红马的,太过显眼,死得快。
但是换句话说,有胆子穿白袍骑红马的大将,通常对自己的勇武有着足够的自信。
在达扎路恭的印象中,就听他父亲说过一人。
大唐的白袍战将……薛仁贵!
大非川之战,大唐是败了。
但是薛仁贵任是凭借孤军,凭借自身的盖世武勇,逼得他们吐蕃议和。
说道当年薛仁贵的英姿,达扎路恭甚至能够察觉自己父亲的语气有着那么一点点的颤抖。
哪怕时隔数十年,一样如此。
但就算是薛仁贵,也是白马白袍,没有猖狂到两者皆有。
对于那一身白袍战甲,达扎路恭莫名觉得特别刺眼,心底忍不住想到:“待我将你擒住,第一件事就是扒了你这身白袍。”
静静的目送王忠嗣离去,达扎路恭为了安全起见,又等候了半个时辰,终于按耐不住激动之心,将兵马聚集起来,先与副将坎皮恩颁布了作战命令。
“这一战的关键就是抢占对方的粮草大营,我自率五千兵士,去攻占这粮草大营。坎皮恩,我给你一万兵,你从正面进攻子亭守捉,给我吸引唐军左营右营的注意,务必要阻挡住他们对粮草大营的支援,坚持到我军打破粮草大营,在双方并力,一起踹了子亭守捉。”
依照坎皮恩的打法,直接一口气将粮草大营霸占了,然后在反过来吃了左营右营。
他们是奇袭之兵,又占据绝对的兵力优势,何须如此麻烦?
但是达扎路恭借用吐谷浑反叛的契机,已经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地位,不敢多言,一口应诺。
达扎路恭不但严谨的下达这命令,还慎重的做起了战前动员。
“相信不用我说,你们也知道一件事情,我们的粮食没了。此来我只给你们发放十日口粮,今天是第九日。胃口大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