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只有在一个非常糟糕的时代里,我们才会考虑一个作家是不是一个成功的作家,而不是去考虑他是不是一个好作家。
问:卡佛说:“《大教堂》是个例外……它与我以前写的任何一篇都不同……我在一种冲动中感到:就是我们为什么写作……”这是否说明卡佛的写作发生了质的飞跃,有了一种修辞的艺术上的觉醒,有了一个从写什么到怎么写的转折?您怎么看待卡佛的这一转折?它的这篇小说在艺术思想上有哪些新的东西?
答:没错,绝对是个例外,例外到你可能会认为它更像是契弗写的。因为我没有留意过卡佛的创作年表,所以我以前也从来没有想过,《大教堂》对他的创作来说是不是个转折。如果是个转折,那么这篇小说的意义可能更大一些。因为构成转折的作品,都是唯一的。卡佛如果稍微狡猾一点,他就不会提到“例外”这个词。但他既然提到了,那除了说明他的诚实,还说明了他的不自信,他并没有把它看成“质的飞跃”。我看过一些文章,里面说卡佛后来的小说越写越舒展了。有人认为这是因为他后来的生活过得不赖,还新娶了个媳妇儿,所以有了空闲,也有了心情,去多写一些句子,我不知道这种说法在多大程度上切近了事实。我的疑问是,如果卡佛的极简主义风格的形成,主要是因为生活太紧张,时间不够用,急着拿小说换钱,那么这种极简主义也就没什么意思了,也就经不起太多推敲了,因为它只不过是歪打正着而已。事实上,如果你留意一些身边的写作者,你会发现生活比较紧张的人,反而最喜欢写长篇,而且越写越啰唆。所以我想,真实的原因可能会比这个要复杂。你提到的卡佛的那句话很值得注意,我以前没见过这句话。我们为什么写作?如果在写作一篇小说的时候,作者能突然问自己,我为什么要写作,那么通常会出现两种情况,一种是这篇小说我就不往下写了,另一种是我一定得把它写下去。这两种情况对作家来说,都是弥足珍贵的体验。没有比思考写作的必要性更重要的问题了,无论是对你的写作活动,还是对某一篇具体的作品。写作的必要性首先是针对自己的,我是不是非写不可,它对我有意义吗?其次是针对文学传统的,在已经有了那么多小说的情况下,我还有没有必要去写这一篇小说?当卡佛有勇气把这篇小说完成的时候,不管他的这篇小说写得怎么样,这篇小说对他个人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。当然,就像我们所知道的,在这种状态下完成的小说,通常也都是这个作者最棒的小说,《大教堂》就是一个例证。具体到这篇小说的艺术性什么的,我很难明确地说出来。我在写评点的时候,常常感到顾此失彼,因为有太多的地方值得分析,我的这个评点其实还是很笼统。除了评点中说过的话,我还想特意说明一点的是,我自己感觉,这篇小说带有很强的寓言色彩。要用中国传统的批评术语来说,不妨说有些“象外之象”或者“境外之象”的意思。我甚至很想说,这篇小说其实是妙手偶得,对卡佛来说,写出这样一篇小说,有些像两颗相向射出的子弹撞到了一起,或者射进了对方的枪口的感觉。但能够撞到一起,说明你的枪法平时就很有准头,经常能够击中靶心。
问:“大教堂”在这篇小说中是否是隐喻的?盲人为什么执意要“我”画大教堂?在画大教堂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相当感人,如“我的手抚过纸面的时候,他的手指就骑在我的手指上。到现在为止,我这辈子还从没这样干过。”请您举例分析一下这些细节在整体构思中的作用何在?小说结尾也很有意思,“我坐在我自己的房子里。我知道这个。但我觉得无拘无束,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。”请问“我”感觉到什么,为什么说“什么东西也包裹不住我了”?
答: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,我印象中卡佛好像从来不提什么隐喻,不提象征,但“大教堂”在这篇小说中又确实是隐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