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子大概把姑娘领到没人的地方,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了,过后才知道他把人认错了,不想认账。
桐桐又问说,“古柳知道她当天晚上被带去哪里了吗?只要找总能找到点啥。”
古庄气的就是这个,大晚上跟人出去就算了,才只看了一场电影,就敢……而且,那地方都没法说。她是被带到县城原来的戏院……那地方自从运动以来就废弃了,门上的锁子都成了虚设的。里面的桌椅板凳都被搬完了,空荡荡的一个戏台子,还有一些没人要的杂物。当年好些人都说,那地方吊死过几个唱戏的,越发没人晚上去那边了。两人就在那戏院里鼓捣的,身子底下铺的是柳柳的大衣,大衣上的痕迹还被柳柳自己洗干净了。
你说被人哄了几句就干下了糊涂事,这些细节咋说给别人听。
桐桐见古庄不言语,就知道地方很不好提,或者是提了也没用,肯定没有什么证人。
她就说,“王达承认不承认他陪着柳柳看的电影。”
“承认。”
桐桐就皱眉,“他承认了这个,那你叫梅子她们做证,没有意义呀!王达承认去找了古柳,承认跟古柳一块看的电影,但不承认跟古柳一块过夜。他是不是有证人能证明他当天晚上在家里?”
古庄搓了一把脸,又被桐桐说对了,“他是今天才承认他跟柳柳看电影的事。他说看完电影就去了他堂叔家过夜,这一点,他堂叔一家子都能作证。”
王达的堂叔就是张楠的堂舅,在县g会做着副主任。
桐桐就看四爷,四爷点头,“就是那位王宏王主任。”
古庄点头,对!就是王宏。人家一家子都能确定,王达是晚上九点十分左右回家的,再就没出过门,“……说是跟柳柳从电影院门口分开之后就不知道了,更不知道怎么怀上的娃娃。”
“除了他们一家子,还有谁能作证?”
“王主任家属院的门卫,邻居,都能证明。他们都说碰见过王达,就是晚上九点左右。”
韩翠娥听的都皱眉,这种事是一点办法都没有。男方死活不认,甚至连人证都找了一串,人家又在那个位子上。其实,这事……就是再生气,都不该这个时候从王家要说法。
这事要是叫自己办,自己就不会往大的闹,只带着孩子在医疗站把肚子里的胎做了,然后以此为条件,叫王家出力把柳柳安排到省城去工作,以后在省城找个对象。不管是二婚的,还是年纪稍微大上那么五六岁的,都是可以的。只要人好,就能好好过日子。以后轻易不回来,等过上些年这事就过去了。
至于王达和王宏这些人,我就记下。花无百日红,对吧?谁还没有个走背运的时候。我就盯着,逮住机会我就一棍子敲下去,还就不信这口气出不了。
这会子先顾着自家的娃呗,就给娃说,咱只当是被野狗咬了一口,不是什么大事。
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嘛。
闹?这是最不明智的做法了。你就是硬压着王达跟柳柳结婚了,这婚后婆家不喜,男人不爱,过的得是什么日子?
虽然柳柳不讨人喜欢吧,但是王家这事更恶。没这么欺负人家女娃娃的!
她嘴角翕动,几次想插话劝古庄几句,但看看自家儿媳妇那样子,她把话咽下去了。
就听桐桐说,“咱不是外人,你来跟我们说这些事,也是没拿我们当外人。虽然不是姑父了,但叫你一声叔,我觉得是应该的。”
韩翠娥一个激灵,就先看儿子。
就见自家这儿子嘴角勾起了分笑意,然后一闪即逝。
古庄叹了一声,满眼复杂的看桐桐:“要是柳柳有你一分本事,我都不至于操心……”
桐桐跟着也叹了一声,“就像是人家说的,咱在一个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