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这座城市唯一一个有人性的丧尸,但我不是人。
我敲碎家里的镜子,省得它总提醒我这个事实。
我的肌肉扭曲,有些萎缩了有些却异常发达;我的皮肤剥落,痛感消失;我的眼球被线团一样的血丝包裹,世界一片猩红。
没有了电和网,剩些书。
后来,我找到一台发电机,能看拷贝在磁盘里的几千部电影。
故事还是一直陪着我,除了失去了小七,一切都没有变。
这世界也许已经是文明的荒漠,文字失去意义,但我还想写小说,只有当我思考故事的时候,或者想起小七的时候,我才觉得自己还是个人类。
几个月后,街上的丧尸都饿得皮包骨。
他们只对人肉有兴趣,而我知道袋装的鱿鱼丝和薯片也能充饥。
我时常去超市假装购物,带回一堆东西,然后练习写字。
无聊了,我就站在窗边数丧尸,街道上有一百三十六只丧尸。
我数了七十八遍,没错,是一百三十六只。
加上我一百三十七。
我时不时感到孤独,有些怀念人类。
一天正数着,一辆装甲车出现在街道尽头。
平日死寂的街道响起广播:「幸存者速与我们联系,人类大本营在重庆!幸存者速与我们联系,人类大本营在重庆。」
街道上的丧尸突然敏捷起来,他们和我一样,失去了对所有东西的嗅觉,除了人味。
我隔着上千米都能闻到装甲车上的人味,熟悉又陌生。
远远看去,装甲车像是磁铁,丧尸像是磁沙,被吸引着聚拢过去。
连那些几乎仅剩骨架的丧尸都动起来了,蚯蚓般往装甲车蠕动。
我开始担心车上那些人的安危。
枪声骤响,连续不断,就像往日建筑工地的噪音,但更响亮,更干脆,也更恐怖。
枪声令我浑身震颤。
那些丧尸的躯干四肢像干草枯木一样脆弱,被子弹打得粉碎,四散飞溅。
他们蜂拥而上变成肉酱和碎骨
他们恶心可怖,也愚蠢可怜。
一百三十六只丧尸顷刻见变成了一堆血淋淋的尸块。
枪声已经昭示了人类的胜利,拥有武器的人类终有一天会夺回这座城市。
可我却高兴不起来了,我算什么呢?
那天起,那辆装甲车就在城里清除丧尸,寻找幸存者,可我不敢露面,藏了起来。
我算那拨呢?我还是人类吗?我心里苦笑,却没这个表情,我的嘴无法控制地微微翕动,鼻翼无时无刻不在迫切地喘息。
我口腔干燥,牙龈脱落,皮肤溃烂,这副尊容,在装甲车前活不过三秒。
我只能躲在家里,指望他们早日离开。
3
说来可笑,在这城市陷落的头些天,作为丧尸的我走了生平最多的路,没日没夜地走,如果记步软件还运行的话,成绩一定远远超那些健身达人。
我先去了所有公安局和派出所,又走遍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,从城南走到城北城东走到城西,走出高速收费站,又沿着高速路走了几十公里才回头。
到处是茫然的丧尸,如果小七已经感染,我坚信还能认出来她,但我没找到她。
后来,我想我或许能找到一两个活人,我可以保护他们。
没有,找不到。
城市死去了,起风和落雨,日出和日落,都显得赤条条。
那时候我想,还不如和他们一样,和那些丧尸一样,就能摆脱徒增烦恼的感情。
我独守一座空城时孤独折磨我,我把自己关在九十几平的屋里躲避拥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