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鼓手重重敲击架子鼓,排练正式开始。
透过透明玻璃,林风的视野中,林悦可坐在高脚凳上,麻利地弹起电吉他。粉红色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头,眼神专注而坚毅。
主唱程雨婷站在中央,手持歌词本,轻声开唱。她的嗓音清澈明亮,带着一丝柔情和青春的活力。
歌曲的旋律悠扬,配合程雨婷轻柔飘渺的嗓音,仿佛给整个排练室增添了梦幻般的色彩,声音在小小的空间里回荡,仿佛有一种微妙的回声。
“林悦可灵动,程雨婷清纯,有这两位校花级别的美女,这黑乌鸦乐队在京大肯定人气不低吧。”
林风坐在一旁,心中猜测。
在歌声的感染下,他慢慢闭上眼睛,仔细地聆听起来。
然而,当歌曲演奏到一半时,程雨婷美好的歌声突然戛然而止。
“雨婷,怎么了?怎么停下来了?”林悦可问道。
“歌词还是有问题,不够流畅,和曲子的贴合度不够,还得再改改。”程雨婷皱眉说。
林悦可闻言,眉头紧皱,无奈道:“雨婷,你这完美主义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改?凡事都追求完美,那也太累了。”
“是啊,雨婷,时间紧张,明天夏令营就开始了,留给我们排练的时间只有今晚了,不能再拖拉了。”鼓手也说道。
“我觉得这歌词已经挺好了,不然就将就一下?”贝斯手说道。
面对众人的劝说,身为完美主义者的程雨婷却摇了摇头,坚持说道:
“你们继续排练吧,我再想想,如果实在想不出来,那就算了。”
“那行吧。”
看着程雨婷执着的神情,众人只好放弃劝说,无奈地继续排练。
程雨婷则走出录音棚,坐在练习室的凳子上,眉头紧锁,拿着纸笔陷入沉思。眉头紧皱,显然是在苦苦冥思。
林风坐在一旁,只见她在纸上写写画画,好不容易写了一页,又直接撕了下来,扔到了垃圾桶里。
不一会儿,垃圾桶里已经是满满的纸团了。
录音棚里,排练仍在继续,悠扬的音乐传入林风的耳朵。
林风坐在一旁,静静听着乐队演奏的曲子,突然一愣。
这首歌的旋律,与前世的一首经典歌曲极为相似。风格都是轻松欢快,只是在和声上略有不同。
从记忆中得知,由于这个世界没有经历白话文运动,不仅白话文学落后,文艺事业整体也远逊于前世。流行音乐的歌词多半是半文半白的风格,像前世的《送别》。虽然这样的歌词有独特韵味,但也有束缚,难以完美契合曲子。
林风忽然想到什么,走到程雨婷面前,说道:“要不我来写一下歌词,你看合不合适?”
“你?”
程雨婷抬头,一双亮丽的眼眸看向林风,带着几分怀疑。
“你学过音乐吗?”
“没有,但我想试一试。”林风如实回答。
程雨婷抿了抿嘴巴,思索片刻,随后微微一笑。
出于礼貌,她也不好打击这位林悦可带来的朋友,只是客气地说:“如果你也有兴趣的话,就试试吧。”
尽管如此,程雨婷心中并没有抱任何希望。
写歌词看似简单,但实际上需要作词人具备深厚的文学功底和音乐知识,才能创作出与乐曲契合的歌词。
好歌词不仅要求优美的文字,更需要与乐曲的节奏、韵律完美结合,创作难度相当高。
特别是在已经有曲子的情况下填词,更是难上加难。